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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0/7 17:30:00
近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小柴胡颗粒等3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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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小柴胡颗粒等3种药品转换为

非处方药的公告

(年第号)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核,小柴胡颗粒等3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附件1)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一并发布。

请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年6月5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特此公告。附件:1.品种名单2.品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截至目前,年我国共有15种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其中,非处方甲类共15种,包括:银黄含片、眠安宁合剂、景天祛斑片、杏荷止咳糖浆、众生胶囊、银黄含化滴丸、热炎宁合剂、甲硝唑氯己定洗剂(浓)、地氯雷他定分散片、氯雷他定颗粒、盐酸氨溴索口腔崩解片、萘普生钠片、小柴胡颗粒、高山红景天口服液、众生片;非处方乙类共4种,包括:抗病毒滴丸、柴黄口服液、阿胶胶囊、对乙酰氨基酚口腔崩解片。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甲类非处方药只能在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师以及以上技术人员的社会药店、医疗机构药房零售,在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而乙类非处方药无需医师或药师指导即可购买和使用。

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新媒体编辑:诺敏塔娜

责任编辑:孟根胡依格

终审:朱蕊

监制: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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